1973年,我和妻子结婚了。黔南乡有个习俗:婚后第二天,女儿女婿会“回门”。“回门”到婆婆家,很多客人都在聊天。姐夫跑过来,着急地喊:“不行,不行,大字报已经贴好了。是为了我们家。”我跟着去看海报,贴在供销社门口。讲的是村里一户人家,打扮得“上上下下”,住在高楼里,女儿嫁到15桌酒席。规定只允许5桌,允许10桌以上。不听中央号召厉行节约,铺张浪费就是违背党中央。他的村干部不听党的话。这是阶级斗争的新趋势吗?(“上下”——指当时流行的“的确良”布。)岳父觉得大女儿出嫁了,婚宴不能太寒酸。当时有个政策,不能上超过五桌。公公动了歪脑筋:楼下5桌,楼上10桌,一片漆黑。100多位客人来道坛晒太阳。我公公一看,跳起来叫道:快点把火塘烧了!快把火池烧了!扶客人上楼!你躲在楼上烤火!别出来晒太阳——公社知道了,该挑蒸笼了!有人问:楼板会塌吗?公公说:永远不会掉。我家有20根柱子,都是粗大的杉树。横梁是大红枫锯成的方形横梁,方方正正,非常牢固。
错位关系漫画第11章:都不联系我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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