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开始,我不是很喜欢看《白牙》这本书。可是看到后面,我越来越感兴趣。
白牙是生活在北美洲寒冷的土地上的一只狼,在森林里开始了它的冒险生活。它学会了野外生活的法则。但是和人类的邂逅永远地改变了它的生活:从人类那里它明白了友谊和爱的珍贵。
我喜欢主人公白牙和威登·斯考特,他们都很坚强。白牙为了保护主人可以不惜一切代价,威登·斯考特也很爱白牙。命运也奖励了白牙:当白牙和威登·斯考特回家时,它和那里一只叫科利的狗相爱了。科利为白牙生了六只幼崽。
刚才忘了介绍作者了。作者叫杰克·伦敦。不过他的原名是杰克·格里菲·查内。他一八七六年生于旧金山,他的母亲叫菲拉·威尔曼,而他的父亲是一名占星家,在他很小的时候便抛弃了他。杰克从小和养父约翰·伦敦一起生活,并继承了养父的姓。
杰克家境贫寒,他很早出来打一些零工,维持生计。杰克向往自由,喜欢冒险,所以他走南闯北寻找工作。他做过走私,捕过海豹,当过水手,还非法捕过鱼。
后来,他决定去克朗代克淘金,写了《野性的呼唤》,于一九一六年去世。
我也要向白牙学习,变得坚强。
评论